2岁幼童住院时感染艾滋?官方核查结果来了

7月28日,核查组对3名与患儿同期使用同批号丙种球蛋白的患儿血液样品进行艾滋病抗体及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同时,核查组对医院纤支镜、喉镜及气管送管钳、呼吸机、其它侵入性操作、与患儿同期住院患者、患儿住院期间与患儿发生过接触医务人员均已进行核查,目前均未发现异常。

母婴感染途径核查

2016年6月1日,患儿母亲唐XX入住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待产,6月2日患儿母亲检测HIV抗体筛查阴性。

6月7日因“胎儿臀位”进行剖宫产手术,手术过程无异常,于6月12日出院。核查组对患儿及其父母作亲子鉴定,患儿与父母为亲生关系;同时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艾滋病综合防治系统”中查找,未发现患儿同批4名试管婴儿和与患儿母亲同期作剖腹产的70名产妇记录。

院外感染途径核查

省级核查组经与患儿家长访谈及在贵州省及贵阳市各大医院医疗就诊系统上查询,患儿从出生到2017年10月入院前,因“黄疸”“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腹泻”等疾病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共就诊20次,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就诊1次。

上述门诊就诊期间,于2017年6月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有过输液,其余均为口服药物治疗,平时在北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免疫规划程序按时接种疫苗,无特殊侵入性治疗情况。

经与患儿家长访谈,患儿家长否认曾接受过其他人母乳或母亲给其它婴儿喂奶的情况;否认接触过废弃针头;否认接受过针灸治疗;否认有外伤出血情况;否认接触过吸毒人员。

患儿密切接触者检测结果。2017年12月11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采集患儿父亲和母亲的血液送重庆市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HIV抗体快速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患儿保姆2018年7月1日在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做HIV初筛检测,结果阴性。2018年7月30日,核查组再次采集患儿父母及外祖母血样进行HIV抗体筛查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进一步确定患儿感染时间,2018年7月27日,贵州省卫计委委托中国疾控中心对患儿留存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的血样(输血前)再次进行初筛抗体检查,结果为阴性。8月2日,又在征得患儿家属同意后,分别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份血样进行抗体初筛检测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份血样当时的HIV抗体和核酸均为阴性。

8月1日,委托重庆市疾控中心对患儿留存在重庆市渝中区疾控的两份血样(采样时期分别为2017年12月13日和2018年2月1日)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核查组专家判断患儿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时间是在2017年12月13日之前。

考虑到艾滋病病毒感染后检测有窗口期(指从人体感染艾滋病病毒到血液中能检测出病毒的核酸、抗原或抗体等感染指标之间的时间),依据世界卫生组织(2015)、美国(2013)和英国(2016)艾滋病检测技术指南,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检测窗口期分别为抗体检测方法3周至12周、抗原抗体检测方法2周至6周、核酸检测方法1-4周。

核查组判断患儿最有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期间。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急诊科。

据贵州省卫计委通报,依据各项核查结果,经核查组专家合议,得出以下阶段性核查结论:

目前无证据表明患儿是由于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导致感染艾滋病病毒;

目前无证据表明患儿经母婴传播途径导致感染艾滋病病毒;

目前无直接证据表明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对患儿进行的侵入性操作导致患儿感染艾滋病病毒;

目前无直接证据表明患儿在院外被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传染和接触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物品导致感染艾滋病病毒;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对患儿的诊断、医疗操作符合医疗规范,无误诊误治及过度医疗情况。

“受职能和流行病学调查手段的限制,且距患儿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时间较久,相关当事人和医护人员无法提供更有价值的核查线索,所以目前仍未能找到感染源。”贵州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坦言。

据悉,贵州省和贵阳市卫计部门将进一步全力救治患儿,给予患儿在诊治方面最大的帮助和支持,并继续全力查清感染源;继续通过科学、专业、合法途径,查清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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