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这个问题,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三个层次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弗洛伊德将人格结构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超我。
一、人格结构
1.本我
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的部分,自人出生便已存在。构成本我的成分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如饥、渴、性等,是一种强烈的原始冲动。本我的需求产生时,个体要求立即满足,而不会顾及现实的限制。故而支配本我的是快乐原则。
2.自我
自我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是个体出生后从本我中分化发展而产生的。由本我而来的各种需求一般不能在现实中立即获得满足,就必须顺应现实,并学习如何在现实中获得满足,因此支配自我的是现实原则。此外,自我介于本我与超我之间,对本我与超我具有缓冲与调节的功能。
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地扩大与外界的交往,逐渐学会了不能完全凭冲动随心所欲,而必须要考虑后果考虑现实的作用,这就是自我。自我遵循现实原则,它的功能是去寻找能够满足本能需要的现实的方法。故而支配自我的是现实原则。例如,当孩子在练习走路时,他能够抑制随便行走的冲动,考虑什么地方可以避免碰撞,这就是自我的控制作用。弗洛伊德把自我和本我的关系比作骑士和马的关系,马提供了运动的力量,而骑士则具有决定方向和指导马的权利。
3.超我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最高部分,是由于个体在生活中接受社会文化道德规范的教养而逐渐形成的。超我有两个重要部分:一是自我理想,即要求自己行为符合自己理想的标准;二是良心,是规定自己行为免于犯错的限制。因此,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支配超我的是道德原则。
在生活中,可以满足本我需要的解决办法并不是都能够被社会所接受的。当一个饥饿的孩子偷吃了一块烧饼后,他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而道德就是超我的成分,它告诉孩子该怎样去做。在道德心的帮助下,孩子们知道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在做了违背道德的事情后,他们会产生羞愧和负罪感。超我的另一个成分是自我理想,它由积极的雄心、理想所构成,希望个体为之奋斗。
弗洛伊德自我的理论由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构成。
本我(id)
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部分,从出生日起算即已存在。构成本我的的成分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如饥、渴、性三者均属之。本我中之需求产生时,个体要求立即满足,故而从支配人性的原则言,支配本我的是唯乐原则。例如婴儿每感饥饿时即要求立刻喂奶,决不考虑母亲有无困难。
自我(ego)
是个体出生后,在现实环境中由本我中分化发展而产生,由本我而来的各种需求,如不能在现实中立即获得满足,他就必须迁就现实的限制,并学习到如何在现实中获得需求的满足。从支配人性的原则看,支配自我的是现实原则。此外,自我介于本我与超我之间,对本我的冲动与超我的管制具有缓冲与调节的功能。
超我(superego)
是人格结构中居于管制地位的最高部分,是由于个体在生活中,接受社会文化道德规范的教养而逐渐形成的。超我有两个重要部分:一为自我理想,是要求自己行为符合自己理想的标准;二为良心,是规定自己行为免于犯错的限制。因此,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从支配人性的原则看,支配超我的是完美原则。
1.意识层次理论
弗洛伊德
意识层次结构理论阐述了人的精神活动,包括欲望、冲动、思维,幻想、判断、决定、情感等等、会在不同的意识层次里发生和进行。不同的意识层次包括意识,前意识和无(潜)意识三个层次,好像一座冰山,露出水面的只是一小部分意识,但隐藏在水下的绝大部分前意识和无意识却对人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意识即为能随意想到、清楚觉察到的主观经验。有逻辑性、时空规定性和现实性。前意识虽不能即刻回想起来,但经过努力可以进入意识领域的主观经验。无意识(潜意识)是原始的冲动和各种本能、通过遗传得到的人类早期经验以及个人遗忘了的童年时期的经验和创伤性经验、不合伦理的各种欲望和感情。
本我(id)
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部分,从出生日起算即已存在。构成本我的的成分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如饥、渴、性三者均属之。本我中之需求产生时,个体要求立即满足,故而从支配人性的原则言,支配本我的是唯乐原则。例如婴儿每感饥饿时即要求立刻喂奶,决不考虑母亲有无困难。
自我(ego)
是个体出生后,在现实环境中由本我中分化发展而产生,由本我而来的各种需求,如不能在现实中立即获得满足,他就必须迁就现实的限制,并学习到如何在现实中获得需求的满足。从支配人性的原则看,支配自我的是现实原则。此外,自我介于本我与超我之间,对本我的冲动与超我的管制具有缓冲与调节的功能。
超我(superego)
是人格结构中居于管制地位的最高部分,是由于个体在生活中,接受社会文化道德规范的教养而逐渐形成的。超我有两个重要部分:一为自我理想,是要求自己行为符合自己理想的标准;二为良心,是规定自己行为免于犯错的限制。因此,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从支配人性的原则看,支配超我的是完美原则。
人格结构中的三个层次相互交织,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各行其责,分别代表着人格的某一方面:本我反映人的生物本能,按快乐原则行事,是“原始的人”;自我寻求在环境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让本能冲动能够得到满足,是人格的执行者,按现实原则行事,是“现实的人”;超我追求完美,代表了人的社会性,是“道德的人”。
在通常情况下,本我、自我和超我是处于协调和平衡状态的,从而保证了人格的正常发展。如果三者失调乃至破坏,就会产生神经病,危及人格的发展。
编辑本段3.人格发展理论人格发展的顺序,依次分为五个时期。其中前三个时期是以身体的部位命名。原因是在六岁以前的个体,期本我中的基本需求,是靠身体上的部位获得满足的。因此这些部位即称性感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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