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吃人事件,人吃人真实事件

人吃人事件,人吃人真实事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人吃人事件这个问题,人吃人真实事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历史上有什么关于人吃人的事件历史上出现太多太多了,要是我说的太详细了怕你恶心,尽量从略吧~看历史的时候经常会出现某某地“饥馑”,“人相食”,意思就是那地方发生大饥荒,人吃人。还有“易子而食”,就是说老百姓不忍心杀自己的孩子吃,俩家交换,你杀我们家的,我杀你们家的,作为自己的食物。一般发生战乱的时候比较容易出现,还有像五胡十六国前期那些未开化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都是拿我们汉族当粮食吃的,像石勒、石虎那时那汉族女子圈养起来,当食物吃,还起名叫“双脚羊”。什么‘和骨烂’‘不羡羊’我就不细说了,我们的历史课本上是不会写这些东西的~想看自己百度吧~有时候历史啊真的是不忍心细看~突然想起黄巢起义,复制了一段自己看吧~另外给大家科普一下,LZ开篇说的人吃人的方法和人肉的名称不是鬼子和食人魔的东西,而是地地道道的中国知道,制造这个名词和方式的人在中国历史上是赫赫有名的响当当的人物--黄巢同志为了应付全军粮食,黄巢以人肉为粮糗,数百巨锤,同时开工,成为供应军粮的人肉作坊,无论男女老幼,悉数纳入巨舂,称之为“捣磨寨”。[4][5][6]黄巢围陈州几三百日,啖食数十万人。1、《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五十黄巢传》载:“贼围陈郡三日,关东仍岁无耕稼,人俄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2、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五十下》:“楷击陈州败死,巢自围之,略邓、许、孟、洛,东入徐、衮数十州。人大饥,倚死城堑,贼俘以食,日数千人,乃办列百巨碓,糜骨皮于臼,并啖之。”3、《资治通鉴第二二五卷》“巢益怒,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时民间无积聚,贼掠人为粮,生投于碓,并骨食之,号给粮之处曰‘舂磨寨’。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卞、曹、濮、徐、衮等数十州,咸被其毒。”“黄巢围陈州几三百日……”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支大缸,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放进大锅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支rf,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绘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在中国人所经历过的许许多多苦难之中,最大的苦难,莫过于人食人,而所有发生在王朝末代的这类人间惨剧,莫过于唐末。而在唐末,所有食人者,又都比不上以黄巢为首的农民起义军。他在失败前夕包围陈州近一年时间里,采用过的机械化方式,将活人粉碎,以人肉作军粮,供应他围城部队,以保证他起义军的战斗力,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人食人纪录。这一份骇人听闻的食人纪录,既是中国之最,大概也是世界之最。按照历史教科书,黄巢是农民革命领袖,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是推翻封建统治的行径,那是具有革命的进步的意义,是毫无疑问的。但若是以毛泽东提倡的两分法的观点看,不那么以偏概全,不那么一白遮百丑,而取实事求是精神,这位革命领袖在荼毒非统治阶层的普通老百姓的手段上,历史上那些声名狼藉的屠夫,比之于他,都望尘莫及,甘拜下风。在一部《二十四史》中,只有他能够用“敲骨吸髓”四字,形容他的食人的残杀方式。据唐代张鷟的(朝野佥载):“隋末荒乱,狂贼朱粲起于襄、邓间,岁饥,米斛万钱,亦无得处,人民相食。粲乃驱男女小大仰一大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餧贼。生灵歼于此矣。”据《旧唐书》:“贼首(秦宗权部),皆慓锐惨毒,所至屠残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人烟断绝,荆榛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无论是黄巢以前的朱粲,用二百石铜钟煮人肉,还是黄巢以后的秦宗权,腌人尸作随军粮糗,都比不上黄巢。“〔黄巢〕贼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旧唐书》卷150下)到底黄巢这座食人工厂,一共吃掉多少人,史无记载。但据史书,他“围陈州,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看来,他从长安城里的龙椅上滚跌下来,意犹未尽,没有过足皇帝的瘾,干脆在此再成立一个临时朝廷,好“唯辟作威,唯辟作福”一番。中国封建社会能迁延数千年之久,毛病就出在这里,农民革皇帝的命,不过是革掉了皇帝以后,他来做皇帝而已。但是,这位皇帝要养活自己的文武百官,和数万名为他打陈州的起义将士,持续三百天,按最保守的估计,至少得吃掉十倍于张巡守睢阳城时的被食人数。

历史上有过食人的事件吗

人吃人的事件﹐在香港陷落初期即已发生。

一九四二年﹐港岛一带﹐街头垃圾堆中频频发现死婴的人头﹐却不见身﹐引当地坊众的

关注。一个洁净工人﹐发现第三街楼下的空屋﹐有一个妇人专收集弃婴。一些无以为家

的男女﹐或垂死的病人﹐都搬到那里席地而眠﹐涉嫌妇人住在空屋近厨房里面的角落。

这个洁净工人后来投诉﹐日宪兵队派人入内搜查﹐结果在屋里搜出放着几个死婴人头

的铁盆﹐妇人被带走。

当时港九两地的僻静街道﹐常出现饿殍﹐传说有人把这些死去不久的尸体﹐割掉身上

肉﹐当作猪肉出售。又传上海街某云吞面店﹐以人肉作馅﹐闹得满城风雨。

直到一九四三年﹐港岛皇后大道西茗芳茶楼附近﹐发现一个载有新鲜骸骨的草席袋﹐这

些人骨已被斩碎﹐所有肌肉已被削去﹐骤看起来有如肉食市场出售的鲜猪骨、牛骨一

样。类似的席袋跟着在附近的街道上出现﹐引起居民的震惊。

这些被削去肌肉的人骨﹐是活人还是死人﹖当时饿殍遍地﹐尸体来源并不缺乏﹐但那些

狂徒削去了人肉﹐是自己吃还是供别人吃﹖根据多数人的推测﹐他们可能将这些人肉冒

充猪肉或牛肉﹐�成牛肉粥、猪肉包贩卖。事实上当时油麻地、深水涉一带﹐都有这类

小摊档。

上述事件在当时不断发生﹐但日军当局并无片言只字提及。

此类「残害遗尸肢体」的事件﹐早于香港陷落后一年左右即已发生。正确数字实难估

计。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街头上尸骸遍地﹐人们对于这情况早已麻。但在当时来

说﹐市民如果抛弃尸体被发现﹐却会惹上官非。首宗被控「抛弃尸体」的案件﹐发生于

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被判监禁十月。

直到一九四五年﹐当时一分香港中文报章﹐就有这样一段记载:

惨无人道的炆人案件﹐昨日九龙方面又发现一宗﹐疑凶为一女性﹐更发觉另有其他熟人

肉﹐可见此种残暴手段﹐已不止一次……。在日本投降之前的十多天﹐香港报章又刊出

一宗令人发指的新闻﹐原文如下:

旺角新填地街妇人张陈惠﹐与张珠堂(十三岁)相依为命。张陈惠小贩﹐张珠堂亦以沿

途叫卖糖果为业﹐杀身之祸突然降临……当昨午十二时许﹐张珠堂如常叫卖糖果﹐及至

南昌街﹐二楼有妇人唤张童上楼买糖﹐张童年登楼。凶妇上前手扼张童颈﹐张童大呼救

命。适有餐室东主﹐忽闻救命之声登楼﹐发现张童已身首异处凶妇仍在。于是联同坊众

及保卫团登楼拘捕﹐同时在屋内发现其他熟人肉及人耳、人骨之类……。凶案主角多属

纤纤弱质女流。

同年﹐同日报章上又有另一段:刘星、蓝洁文夫妇二人﹐住深水步北河街二楼﹐下午三

时﹐二人往南昌街﹐发现一遗弃男子尸体﹐即移返家中煮食。翌日又宰一尸﹐将三分之

一煮食﹐再将二分一在旺角上海街龙珠酒家附近贩卖……。

几宗炆人吃人案﹐凶案主角多属女流之辈﹐她们何以一下变成这么心狠手辣﹐变成失去

理性的悍妇﹐值得令人深思﹗

香港电台举办《口述历史》节目﹐对香港沦陷时期的经历﹐就有一段可怕的回忆:

当其时﹐街上有些人饿到快要死﹐但还没断气的时候﹐身上的肉已经给人割去。当时

我住在筲箕湾﹐见过一个年轻女人饿到全身发软﹐躺在街边﹐还没有断气﹐她的大腿

肉、胸肉和其他的肉已被人割去。多残恶啊﹗受害者没未断气呢。

某晨﹐一具被削去皮肉的婴儿尸体﹐遗弃在迎宾馆庭隅。宪兵队不予理会﹐只说:一具

小孩尸体﹐也值小题大作﹐一一照料吗﹖你们处理算了。只好等街上专责检收尸的人

员﹐将它搬上「搬运车」。此后仍发生了类似事件﹐但每次都不了了之。

这些可怜人﹐除了躯体被人烹食之外﹐就连仅是蔽体的衣物﹐竟然也成为歹徒抢掠的对

象。专门打劫阴司路的「劫尸贼」﹐在沦陷期间涌现。先母当年去世。潜伏医院内的

「劫尸贼」连先母口腔内的几颗金牙﹐后来已全被撬去﹗

全澳门一天内四百人死亡﹐仵工收尸收到手软。其后还出现人吃人的血淋淋事件。澳门

将奄奄一息﹐尚未断气者﹐全部草草里葬。当年澳局挖了几个深坑﹐每个二、三丈宽﹐

尸体被丢进坑里﹐重重叠叠﹐臭气薰天﹐间中还夹杂着未气绝者惨厉的呻吟声、嘶叫

声。运尸者将埋下的尸体草葬﹐填了一层坭土﹐又堆上新尸﹐被埋者不计其数﹐「万人

坑」之名由此而来﹐成为澳门四十年代初期一场沾满血泪劫难的历史佐证。

历史上有没有吃人的事例

有,历史有记载。吃人肉的事,经济的和饥饿的两种原因,本来很接近。以汉朝为例,单就《汉书》、《后汉书)、《资治通鉴》里,我们就可看到这些吓人的纪录:一、汉高祖二年(纪元前二0五)--“人相食,死者过半。”二、汉高祖二年(纪元前二0五)六月--“关中大饥,……人相食”三、汉武帝建元三年(纪元前一三八)--“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四、汉武帝建元六年(纪元前一三五)--河南……父子相食。”五、汉武帝鼎元三年(纪元前—一四)--“关东郡国饥,人相食。”六、汉元帝初元元年(纪元前四八)--“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七、汉元帝初元二年(纪元前四七)---“琅邢郡人相食。”八、汉成帝永始二年(纪元前一五)--“梁国平原郡人相食”九、汉王莽天凤元年(纪元一四)--“缘边大饥,人相食。”十、汉王莽地皇三年(纪元二二)--“关东,人相食。”十一、汉王莽时--“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十二、汉光武帝建武元年(纪元二五)--“民饥饿,相食。”十三、汉光武帝建武二年(纪元二六)--“三辅大饥,人相食。”十四、汉安帝永初二年(纪元一0八)--“州郡大饥,……人相食。”十五、汉安帝永初三年(纪元一0九)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十六、汉安帝永初三年(纪元一0九)十二月--“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十七、汉桓帝元嘉元年(纪元一五一)--“任城梁国饥,民相食。”十八、汉桓帝永寿元年(纪元一五五)--“司隶冀州饥,人相食。”十九、汉灵帝建宁三年(纪元一七0)--“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二十、汉献帝兴平元年(纪元一九四)--“人相食。”者敖之宴0位粉丝二十一、汉献帝建安二年(纪元一九七)--“江淮间民相食。”上面随手所举的例子,都是中国人吃人的历史。这些残忍现象的发生,主要的原因是荒年。还有一些人为的因素,最明显的,就是战争。唐朝“安史之乱”,张巡、许远的部队,被安禄山的军队包围在雅阳。后来因为被包围得太久了,东西都吃光了,战马、老鼠、麻雀等等都吃光了。于是大家互相换小孩子来吃(不忍吃自己的,所以互换)。小孩子吃光了,张巡竟把他的姨太太杀掉,他对守城的军人说:“你们为国家拚命,好久没东西吃,可是你们仍旧忠贞。我自己的身体不能给你们吃,岂能可惜一个女人吗?”于是,从吃张巡的姨太太开始,大家又拚命吃女人。女人吃光了,又吃男人。全雅阳城一共有六万人,最后被安禄山攻破的时候,只剩下几百人了。(张巡这种杀亲人吃亲人的做法,当然很有问题,因为守城的目的是抵抗“没人性的”叛军。但是自己竟连老婆都吃掉,所谓人性,又在哪里?)又如唐朝信宗的时候(纪元—八六),杨行密围住广陵城(现在的扬州),一围就是半年。城里的人都饿得吃不消了。军队公开抓人来卖,捆起来,像杀猪一样的杀人吃肉。这又是一个残忍的例子。像这一类的例子,还多着呢!唐朝昭宗天复二年(纪元九0二),凤翔城被朱全忠所围,城里公开卖起人肉来。人肉的价钱不如狗肉,狗肉每斤五百钱,人肉每斤只一百钱。宋朝高宗绍兴三年(纪元—一三三),杭州也有吃人肉的场面,同时还有了称呼:瘦的男女叫“烧把火”;女孩子叫“下羹羊”,小朋友叫“和骨烂”,这些被吃的人,统一被称做“两脚羊”。清朝六宗嘉庆六年(纪元一八0一),四川人罗思举的部队缺粮,于是开始吃俘虏,一共吃了三千五百多人!上面最后一个例子是指吃敌人的肉。在历史上,这种情形也很多。春秋、战国时候,早就有这类事实。战国时候,中山君对于私通外国的臣子,就要吃他的肉,还要一个人独吞,不分给别人。汉朝王莽被杀,几十个人抢着吃他。梁朝侯景死了,身体也被老百姓分吃。侯景的参谋王伟,也被公开烹掉,再被老百姓分着吃了。隋朝炀帝把叛臣制斯政烹死,把肉分给百官吃。冶朝关西地方的薛仁泉,恨庾立不肯投降,把质立放在火上割掉,肉分给军人吃(质立是文学家庾信的儿子)。隋朝的张金称本在河北作乱,被官兵抓住,把他绑在架子上,由他的仇人吃掉。唐朝武则天时候,一个凶狠的官吏来俊臣被斩,他的仇人争着吃光他的肉。唐朝玄宗时候,宰相杨国忠(娇滴滴的杨贵妃的哥哥)被军人杀掉,因为大家恨他,所以给吃掉了。后晋时候,张彦泽被处死,老百姓抢着喝他的脑髓,又把他的肉吃光。元朝世祖时候,一个叫阿合马的讨厌鬼被杀,当地军民高兴极了,大家分他的肉,全部吃光。明朝武宗时候的太监刘理(京剧中《法门寺》的主角),被杀的时候,老百姓恨他已极,竟花钱买他的肉来吃。这些都是因仇恨而吃人肉的例子。还有一种是嗜好性的,这些都是极残忍的坏蛋。例如唐朝的大盗朱案,就是个吃人精。他专门烹吃小孩子,也吃女人。他竟说:“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他的感觉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就是人的肉!还有一个吃人精,是五代时候的赵思倌。他最喜欢人肝,还喜欢用酒吞人胆。他迷信吃人胆可以使自己胆子大,他说:“吞此干枚,则胆无敌矣!”这一类的吃人精,历史上还有很多很多。最残忍的是元朝时候的“淮右军”。这种军队最喜欢吃人。他们的吃法是把人拥在铁架子上生烤,有的用开水来烫熟。残忍的程度,真没法写出来。除了上面各种吃人肉的情形外,另有一种特殊的例子,就是为了治病的理由。原来在中国的传统里,有一种迷信,叫做“割股救亲”,就是认为在一个人生病的时候,若想病好,非得吃病人自己亲人的肉不可。这种认为人肉可以治病的迷信,是唐朝开始的。唐朝有一个叫陈藏器的,写了一本医书叫《本草拾遗》,里头指出人肉可以治病。此后慢慢流传的结果,一般傻懵懵的小百姓也就真的相信起来。在爸爸妈妈公公婆婆生病的时候,就会有孝子孝媳们出来,用刀“割股”(割大腿上的肉),妄想用自己身上的肉,可以对亲人的病有一点儿帮助。他们的用心是好的,可是却是蠢的。

关于人吃人事件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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